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党委2018—2020学年度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
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
根据学校党委有关工作方案和通知精神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评选推荐名额
1.先进党支部:1个。
2.优秀共产党员:2名(教师、学生各1名),从学院正式党员中产生。
3.优秀党务工作者:1名,从学院党委正、副书记,党支部书记、委员和专职组织员中产生。
二、评选推荐条件
(一)先进党支部
1.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充分、自身建设扎实、工作成绩突出、服务师生好,党支部凝聚力强、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好等基本要求。
2.2018年、2019年党支部工作考评均被评为优秀等级。
3.疫情防控期间,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,创造性地开展支部工作,成效明显。
(二)优秀共产党员
1.理想信念坚定、宗旨意识强、品德修养好。
2.教师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科研创新的表率。
3.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、服务师生的表率。
4.学生党员应当是志存高远、勤学修德、全面成才的表率。
5.2018年、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中均被评为“好”等级。
6.疫情防控期间,能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,工作表现突出。
(三)优秀党务工作者
1.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。
2.热爱党务工作,有较高党务工作专业水平,党建成绩突出。
3.从事党务工作至少三年及其以上。
4.疫情防控期间,切实落实落细学校党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,工作表现突出。
三、评选推荐程序
(一)申报推荐
1.先进党支部: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会议讨论自行决定是否申报。
2.优秀共产党员: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全院正式党员中提名,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后向学院党委推荐,每个党支部限推2人,其中本支部不超过1人。
3.优秀党务工作者: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在符合条件人选中(详见附件五)提名,经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后向学院党委推荐,每个党支部限推1人。
(二)学院党委审核、审定
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,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对各党支部报送推荐名单进行审核、审定,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。
(三)公示
学院党委对拟推荐的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向学校党委推荐。
各党支部须于6月8日前将所有先进集体、优秀个人推荐名单报学院党委,学院党委将于6月10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人选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精心组织。各党支部要在党员、师生中广泛宣传,把评先评优作为激励先进、鞭策后进、交流总结、振奋精神的过程。
2.坚持标准。各党支部一定要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示范性、代表性,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,坚持好中选优。
3.学院党委确定的拟推荐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,要认真撰写书面材料,实事求是,先进事迹清楚、具体。
4.请各党支部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提名推荐工作。
5.学院纪委对评选过程实施全程监督,保障评选过程公开公正透明。
中共新葡的京集团3512vip委员会
2020年6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