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8年度“叶圣陶奖学金”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11-05 16:57:49

“叶圣陶奖学金”是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支持下,苏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捐资设立的,专项用于奖励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,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,长期从教,终身从教,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。根据《关于开展2018年度“叶圣陶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【教师基金会函〔2018〕42号】要求,现将2018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对象

2015级、2016级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在校生(公费师范生、非公费师范生均可)。学院推荐名额1人。

二、奖励人数及金额

共奖励16人,每人3000元。(名额分配见附件1)

三、申请条件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。

2.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3.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成绩(综合测评)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%。(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)。

4.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,在各类省级(含)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(含)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。

5.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关心乡村教育,热心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,能主动为同学服务,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。

6.同等条件下,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。

7、以前曾获过“叶圣陶奖学金”的师范生不再推荐评选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1、《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“叶圣陶奖学金”推荐表》纸质档(一式两份)电子档同时报送 ;

2、《西南大学2018年“叶圣陶奖学金”拟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》纸质档电子档同时报送;

3、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11月5日中午9点前报送到卜海老师处,电子档发送到841092791@qq.com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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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1月1日